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
关于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山体、高大土堆、
挡土墙等易滑坡隐患排查、预防、整治的通知
近日,福建省发生一起山体滑坡事故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排查、预防、整治施工现场及周边山体、挡土墙、高大土堆、深基坑等易滑坡安全隐患,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立刻开展相关排查、预防、整治行动。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责任意识、强化责任落实
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、各项目要立刻开展施工现场及周边山体、高大土堆、挡土墙、深基坑等易滑坡隐患的排查、预防、整治工作,提高责任意识、强化责任落实,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,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发生滑坡、坍塌等隐患的山体、高大土堆、挡土墙、深基坑等,要制定整治措施,坚决防范滑坡等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突出重点,强化管理
(一)强化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
一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要选址得当,布局合理,不能建造在临近河岸堤坝、水库水塘、河沟、高边坡、深基坑、高大砂土堆、大型广告牌、高大树木、独立墙体、年久失修建筑构筑物、挡土墙和易发生滑坡、坍塌、泥石流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,并避开水库泄洪区及水库下游地段、强风口和危房。二是塔机前臂旋转范围内的临建房屋要设置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。三是要强化对深基坑的安全监测,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、处理。
(二)强化临建房屋质量及安全管理
一是各有关单位必须使用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,并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进行安装。二是临建房屋安装搭设完毕并经各方联合验收后方可使用。三是要及时对临建房屋进行维修加固,严禁"带病"使用。四是每个房间住宿人员不得超过9人。五是工程竣工后必须将临建房屋拆除,严禁移交或租借他人继续使用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对所开发、施工、监理的工程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及周边山体、高大土堆、挡土墙、深基坑等易滑坡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,同步排查塔吊、临建房屋、围挡、围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,并填写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山体、高大土堆、挡土墙等易滑坡隐患排查表》(见附件)。特别要对靠近山体、高大土堆、挡土墙和距深基坑水平距离小于基坑深度2倍范围内的临建房屋进行针对性检查,发现隐患要当场制定消除措施及整改时限,消除周边不安全因素的潜在威胁,各项目自查情况于5月12日前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
(二)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各企业和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、隐患排查治理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,对制度不健全、措施不到位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、整改不彻底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各区市项目自查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,由各区市主管部门于5月13日前将排查工作小结、台账、存在问题报市安监站(金宏: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)。
附件: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山体、高大土堆、挡土墙等易滑坡隐患排查表
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
2016年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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